时光编辑部 | 日灼
电影应该相似音乐多过小说。
上周末,陈可辛导演的最新电影《酱园弄·悬案》上映。这部影片筹备许久,首次公开是在2016年,此后经历多番波折,故事尺度反复变更,拍摄制式也在电影和剧集间摇摆不定,堪称华语电影史上最曲折的项目之一。
酱园弄的真实故事,同样充满迂回曲折。
酱园弄杀夫案发生于1945年的上海,与临城劫车案 、清东陵盗宝案、庐山刺杀案并称“民国四大奇案”。
与其他几桩涉及政治、历史、外交的大案相比,酱园弄杀夫案事实确凿,破坏性有限,但却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中国现代性转型的复杂多面,民间舆论罕见地对司法进程产生影响,女性几千年来面临的结构性不平等,也在一轮轮舆论中被搬上台面。
本篇文章根据真实案件资料整理、撰写,与电影情节无关,因此不涉及影片剧透。
血案突发,小报狂欢
1945年3月20日早上6点,上海市新昌路住户王燮阳报案,住在他家楼上的租户詹云影被妻子詹周氏杀害。
警方赶到现场后,因为人赃俱获,案情简单,在短短一天内就破获了该案。
受害者是外号“詹大块头”的詹云影,31岁,自幼来到上海新闸路鸿昌当铺做学徒,后与友人合作旧货商店,担任经理。
凶手詹周氏是詹云影的妻子,29岁,自幼父母双亡,8岁时被亲戚送到上海公共租界里最大的烟土商行顾天盛花号做养女,实际干的是伺候人的事儿。
21岁时,詹周氏被养父母作主嫁给了詹云影,但婚后的两人矛盾频出,不少人曾听到过屋内传来激烈的争吵声,准确的说,是詹云影对詹周氏施暴的声音。
事发当日,詹周氏趁詹云影睡着时,用菜刀将其砍死并将尸首斩成十六段,放入箱中。
丈夫长期施暴,妻子忍无可忍,一桩看似人赃俱获的案件,因为手段极端残忍,让当时的上海媒体嗅到了“流量密码”。
民国时期,上海是中国报刊业的中心。这时的上海是中西方交汇的窗口,商业的繁荣与相对宽松的租界环境,孕育出多元化的媒体生态。当时上海发行的报刊杂志逾百种,绝大部分为民办,因此媒体的专业与格调参差不齐,这为日后酱园弄杀夫案的舆论发酵与反转奠定了基础。
在命案发生的第二天,上海发行量最大的《申报》便以“新成警局破获谋杀亲夫案”为标题,进行了报道。这次报道并非头条,在仅有200余字的简短报道只字未提案件发生的起因,却刻意突出了“谋杀亲夫”“菜刀分尸”等博人眼球的细节,为后来各路媒体大做文章、对凶手詹周氏极尽污名化提供了基础。
随后上海滩各路媒体跟进,极尽渲染杀夫案的细枝末节,“血案”、“箱尸案”、“潘金莲”等字眼见于报端,这些新闻报道在民间发酵后更加下流离谱,极尽下三路之能事,甚至出现了要求游街詹周氏的离谱舆论。
传播最广泛的谣言是,詹周氏曾与邻居贺贤惠通奸,又与丈夫的朋友何宝玉有奸情,为防止奸情暴露才杀害亲夫。
悲惨真相,惨绝人寰
1945年5月3日,浙江北路地方法院门口挤满了人,酱园弄杀夫案在这里开庭初审,人们都想看看报纸上极尽渲染的“当代潘金莲”到底是怎样的“毒妇”。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与审问,詹周氏婚后的悲惨经历,这桩案件真实的来龙去脉,才浮出水面。
21岁的詹周氏嫁给詹云影后也曾盼望好日子,但才结婚两个月,丈夫便出轨当铺丫头兰喜。兰喜有了身孕后被东家赶出家门,只能来到詹云影家中,詹周氏心生同情收留了对方,小孩出生后詹云影不愿养育,竟想直接将孩子杀死丢弃,詹周氏极力阻止救下,并将孩子安排送给了邻居,还设法为喜兰安排了另一桩婚事。
但詹周氏的善举并没有换来丈夫的良心发现,更没得到半点安宁。改做旧货生意的詹云影手里有了点小钱,便开始变本加厉的酗酒、嫖娼、赌博,从不补贴家用,还将詹周氏视为下等人,打骂已是家常便饭,附近邻居街坊都有耳闻。
家庭生活拮据,詹周氏却依然自强。她经人介绍,本想去申新纺织第九厂(也有说法是香烟厂)做工,詹云影得知后又万般阻挠,责骂她不安分守己,冤枉她去外面鬼混“噶姘头”,之后便又是一顿家暴。
家中一贫如洗,詹周氏只得向他人借钱过活。前文提到的邻居贺贤惠主动雪中送炭,可实际心怀鬼胎,詹周氏半推半就便与其发生了关系,对方前前后后三万余元给她补贴家用。但贺贤惠未与这起案件有所关联,也证实了小报的恶意诽谤。
饱受这个世界的欺凌,詹周氏抗争过,也放弃过。就在案发两年前,詹周氏曾吞服毒水自尽,但被邻居发现后送往医院急救,把命保了下来。这起自杀未遂,在日后也令大众对她心生同情。
事发当晚,詹云影从远东饭店赌博回家,此时已是午夜。詹周氏劝说他不要再和一班朋友吃喝嫖赌,旧货生意不好,可以设法卖掉家具做点小生意,摆个排骨年糕摊。詹云影非但不领情,反而听了就火大,留下一句“我有这些钱,还是去赌!”
很难想象那个午夜詹周氏有多难捱,但如果不是彻底的心灰意冷,不会想到用最极端的方式,将自己半生的悲惨遭遇,发泄到羞辱完自己便倒头就睡的亲夫身上。
在庭审上,有人问詹周氏为何不离婚,她答道:“他说可以等待我先去轧姘头(找情人),这样可以使他省去一笔赡养费。”又有人问凶器从何而来,她说原本为盘算着排骨年糕生意,提前买了把菜刀用来斩排骨,但没想到斩了亲夫。
根据詹周氏的供词,行凶时她神经极度错乱,像有个恶神在背后喊着“杀呀”,甚至在行凶时砍掉自己的一根手指也没有知觉,更没想过迎接自己的,是怎样的命运。
5月21日,酱园弄杀夫案初审判决公布,“詹周氏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却并未过多提及这些年来她的惨痛遭遇。初审判决结果也被各大报纸、杂志争相报道,不少舆论仍觉得詹周氏罪有应得,但有位女作家却忿忿不平。
女作家挺身而出,司法一波三折
苏青原名冯和仪,是民国时期女作家的代表人物,在40年代与张爱玲齐名合称“苏张”。出自知识分子家庭的她,曾在国立中央大学就读,在结婚后有了身孕便退了学,为消解心中苦闷,曾写下散文《生男与育女》而成名。
1944年,与丈夫离婚后苏青发表半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控诉旧社会婚姻制度对女性的剥削。作为女性独立意识觉醒的早期代表人物,詹周氏的遭遇深深刺痛了她。
苏青
1945年6月10日,也就是酱园弄杀夫案初审判决公布三周后,苏青在《杂志》发表长文《为杀夫者辩》,洋洋千字公开为詹周氏辩护。
文章从事实出发,从詹周氏的早年遭遇、婚后生活、被媒体污名化、杀人动机、法律解释等角度,道尽这位底层女性面临的无路可退的系统性困境,指出旧式女性只有自杀或杀人两条出路,呼吁大众同情,恳求刀下留人。
另一位活跃在上海文化界的女作家关露很快跟进,于次月发表文章《詹周氏和潘金莲》,从公众讨论的角度切入,将潘金莲与詹周氏对比,探讨女性在社会环境中的处境与行为动机,尤其强调了女性受到制度性迫害后无从选择的窘境,恳请社会与法庭在作出裁决时,更应审慎考虑她们身后的遭遇。
关露
在这些发声的推动下,社会同情声音逐渐起势。但也有反对的声音,如作家秋翁等人发文斥责,认为杀人者不死,简直荒唐。双方以笔为枪,你来我往,在媒体上展开论战,社会讨论声日益高涨。
与此同时,詹周氏在辩护律师的劝说下申请上诉。7月31日,合议庭开庭审理。据传闻,在这期间有位外国嬷嬷出庭做假证,说詹周氏怀有身孕,执行死刑的话得等生育之后,这段传闻在电影中也有些许体现。
总而言之,对于詹周氏的审判就这么拖延了下来。
大赦新生与迟来的平静
人算不如天算,上诉程序还未完成,汪伪政权先倒台了。
1945年8月15日 投降,次日汪伪政权随即终结。国民党当局接收了上海的司法系统,明令宣布之前汪伪法院判决无效,重新审理,詹周氏的命运再起转机。
这一拖就是一年,1946年8月6日,国民政府高等法院重新开始审讯,也许是羁押审判过多,仅仅十余分钟便再次宣判詹周氏死刑,尤其是判决书中居然称其“性情淫荡,行为恶劣,与贺贤惠、何宝玉通奸”,詹周氏不服再次提出上诉。这些曾经被证实过的荒谬结论竟再次被搬上台面,舆论哗然,纷纷发文控诉。
前文提到支持判死刑的作家秋翁再次发文。9月19日,他在《詹周氏的死活问题》中,暗示死刑一拖再拖,只要拖到年底,詹周氏尚有一线生机。
原来,当时蒋介石亲自审定的《中华民国宪法》筹备公布中,舆论普遍认为如此法治大事会颁布大赦。果不其然,1947年元旦,国民政府颁布宪法的同时,也发布了《罪犯赦免减刑令》,死刑减为有期徒刑15年。
詹周氏绝地求生,终于免除死刑,但由于她处于羁押状态,消息闭塞,直到当年年底才知道自己被大赦。有小报对此进行跟踪报道,称詹周氏在得知消息后,“故笃定心思,努力加餐,已较前发福。”
至此,酱园弄杀夫案终于尘埃落定。
这宗因女性长期受到丈夫的暴力和压迫,最终走向极端的事件,因其残酷的真相和引发的巨大社会回响,成为穿透历史烟云、持续叩问性别权力结构与司法公正的沉重样本。
同时应该被记住的还有苏青和关露,这两位女性作家不仅为詹周氏发出振聋发聩的辩护,更将女性在结构性压迫下的绝望困境推入公共讨论的中心,她们的声音是那个时代乃至后世女性觉醒与抗争的重要先声。
新中国成立后,詹周氏的命运也再次迎来转机。1952年,詹周氏被安排在江苏大丰农场工作,服刑期满后留任。1959年,詹周氏再婚,结婚证上写着她的新名字周惠珍。
这个告别了“詹周氏”之名的女子,最终在苏北的农场里,迎来了迟来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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