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专稿(庄自修/文)由张译、李光洁、蒋欣等主演的检察侦查剧《以法之名》持续热播,热度一路攀升。其云合市占率从首播时的2%跃升至33.2%[1] ,以超15倍的增长,强势登顶榜首。
面对这一亮眼成绩以及当下观众对“快节奏”的追求与短剧的冲击,导演傅东育在与搜狐娱乐的对谈中给出了掷地有声的回应:“长短剧之争是个伪命题,关键是把类型化做到极致。”
这部聚焦鲜为人知的检察侦查工作、以大量“文戏”和“审讯戏”挑战传统涉案剧叙事框架的作品,自开播便引发广泛讨论。谈及创作历程,导演傅东育与郑世龙坦言难度极大,他们深入采风三年、反复推翻剧本,最终才得以呈现出如今的效果。
在对谈中,两位导演深入剖析了《以法之名》的创作内核,揭秘了演员们碰撞出的即兴火花。如张译、李光洁、蒋欣在审讯戏中超越剧本的演绎,赋予角色真实温度。盛赞了配角的惊艳表现,董晴饰演的张文菁凭借审讯戏的爆发力成功出圈,透露其为一段关键拗口台词精心准备20天、拍摄时一条过赢得现场掌声的经历,成为幕后佳话。
两位导演也直面了创作中的不足,坦诚回应观众对剧集开篇处理过于收敛的讨论,剖析了“遗憾”与“托大”之处,并分享了在“快节奏”需求下,如何通过极致类型化、提升信息密度来吸引观众的新思考。
从演员的即兴创作瞬间到配角的爆红幕后,再到对行业生态的深刻洞察,傅东育与郑世龙的这次对话,不仅是对《以法之名》创作得失的一次复盘,更是对当下长剧如何在挑战中坚守品质、精准定位的一次深度探索。
解析配角出圈密码:
文本赋能与演员适配的双向成就
搜狐娱乐:张译、李光洁、蒋欣三位主演在表演中有很多即兴创作。哪一场对手戏最能体现他们超越剧本的默契与化学反应?
傅东育:这部剧中,很多演员都给予了表演上的意外惊喜,这种意外惊喜是指演员在规定情境和角色之内,表达得更好。剪片时,让我很惊艳的一场是,郑世龙导演拍的洪亮和郑雅萍审讯李人骏那场戏。
郑世龙:那场戏是李人骏被专案组请到驻地接受调查。原本剧本中这场戏是偏审讯的公对公状态,洪亮针对李人骏过往疑点和不良后果进行讯问。但现场演绎时,李光洁赋予了角色更多作为个体的真实反应,将台词读出了人物情感和情绪,让这场戏呈现得不再冰冷,而是展现出李人骏作为人、作为丈夫、作为领导多重身份下,面对压力和问题时的复杂情感,比文字描述更加鲜活。
搜狐娱乐:《以法之名》中有大量室内对话戏、审讯戏,想要拍得好看,感觉对导演和演员都是一种挑战?
郑世龙:从剧本开发阶段,我们就面临创作检察题材作品的难度。检察工作区别于公安侦查,偏案头工作,多是阅卷、调查、对话询问,这虽是作品鲜活特点,却也是创作挑战,因为缺少行动戏,如何让戏好看是从项目起始就要面对的问题。为此,在文本阶段我们就开始解决,主要方式是采风,深入生活,见当事人和一线检察官,观看审讯录像,学习如何让看似平淡的对话展现出精彩。
傅东育:我们这部剧换了3任编剧,大家接力创作。这并非因为编剧能力不足,而是要把涉案剧从大家熟悉的公安破案视角,转变为检察题材,打破固有的创作思维是较难突破的一点。检察工作重在推理求证、缜密审讯,是从卷宗中找瑕疵、大胆猜想小心求证的过程,偏文戏而非动作戏。很多观众觉得 “墨迹”“不够爽”,也有部分原因是观众以往所积累的涉案剧受众习惯与检察题材的特点本身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造成观众观感上的不满足。
搜狐娱乐:董晴饰演的张文菁凭借审讯戏的爆发力获得广泛关注,是基于哪些特质选定董晴出演这一关键配角?
傅东育:我看过董晴之前的戏,觉得她身上很有力量,见面聊天后更确定了她身上那股力量感,所以决定由她出演这个角色。那段关于“谁在栽赃谁在陷害”的台词很拗口,我原本担心演员演不下来。听说董晴为这段台词准备了20多天,拍摄当天她一口气顺利完成,十分感染人。演员除了天分,还需要长期的准备与积累,董晴如今获得的热度和大家的喜欢,都是她应得的。
搜狐娱乐:郑导在拍摄这段戏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它会走红网络?
郑世龙:当时我们对最终效果没做太多预判,只记得拍摄现场,董晴第一条演绎结束后,包括和她演对手戏的蒋欣在内,大家都为她的精彩表演鼓掌认可。
搜狐娱乐:近年来,不少演员凭借精彩表演被大家认可,两位导演如何看待“配角出圈”现象?
郑世龙:演员因某个角色出圈,离不开两个关键因素:一是文本为人物提供足够空间和特点,给予成长的养分与土壤;二是演员自身适配角色,凭借积累和能力,把握住机会,并为角色付出努力。某一角色的走红,在剧本所赋予的角色魅力基础上,演员需加入自己对角色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1+1大于2的效果。
傅东育:除此之外,一部剧成为爆款或热度剧,靠的是群像出彩,配角出彩往往意味着整部剧都较出色,剧整体不出彩,配角也难以出彩。其次,当下市场,选主角时要考虑一定的市场和收视效应。选配角时的顾虑就要少很多,可以更看重演员的驾驭和表现能力,更倾向艺术化、遵循创作规律地寻找适配演员,这种更单纯、不那么商业化的选角方式,让配角在优质文本基础上能有精彩演绎。像董晴、徐梵溪、是安等演员,哪怕戏份不多,也能绽放光芒。
创作反思与观众观剧需求破题
搜狐娱乐:《以法之名》戏骨阵容备受称赞,但也引发中生代演员接续讨论,两位导演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傅东育:选角应基于项目需求,由文本所决定。我们在选角时,会考虑演员与角色的适配度,只要演员对角色有信念感且年龄合适,不同表演风格对剧本最终的呈现不会有太大影响。
年轻演员总有成熟的一天,资深演员也会老去。我希望影视行业能推陈出新,有更多优秀人才涌现。在这个过程中,平台和市场应更有魄力。之前谈到配角选角时,我认为若按艺术规律和角色适配度来选,少些市场因素干扰,能塑造更多好人物,但市场也有其自身的运作规则。
搜狐娱乐:剧集播出后,有观众反馈前期节奏问题,您怎么看这些评价?
郑世龙:关于剧集前期开篇节奏问题,我们在文本阶段就确定主角以生活剧形式开篇,内部曾有分歧。观众对涉案剧期待强情节、快节奏,但前3集侧重铺陈主角洪亮的人物背景,另一条线则偏类型化,这是剧本创作时可优化的地方,没能找到更贴合观众的处理方式,导致部分观众不适,这是我们需要总结的。
傅东育:类型片通常是直入主题,以强情节来吸引观众进入。但我们这次选择让主角以生活剧的形式开篇,他是一种相对收敛的状态,现在看来,这种处理方式欠妥。未来在涉案剧的表达上,还是要在遵循类型化创作的前提下,寻找更好的处理方式。以及整体节奏的处理,在固定的集数与时长的限制下,显然我们处理得不够好,是有遗憾在的。我们也一直在不断地汲取观众给予我们的一些反馈,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创作中尽量避免。
谈长剧突围:
以极致类型化破局长短剧之争伪命题
搜狐娱乐:在长剧市场承压、短剧冲击下,《以法之名》靠深刻主题和复杂叙事吸引观众。您认为长剧该如何精准定位并发挥独特优势?
傅东育:我觉得“长短剧之争”是个伪命题,两者如同长篇小说与诗歌,各有表达空间。做长剧的关键是把类型和项目做到极致,不能因自身没做好就归咎于短剧分流,就像电影卖得不好不能怪电视剧引流一样。
以涉案剧为例,若能吸引1000万垂类受众,就足够成功。长剧从业者该思考的是如何深挖内容,让作品更专业、高效,贴近观众收视习惯,而非纠结与短剧的竞争。当下市场碎片化和短视频收视习惯确实会分流长剧观众,但作为从业者,我们要做的是精炼内功、做好作品。
郑世龙:我觉得短视频、短剧和电视剧是不同门类,就像电影和电视剧不冲突一样。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做好作品。当有爆款或高品质剧时,观众会认可。若作品质量差、敷衍,观众能感受到,这和短视频、短剧兴起关系不大,核心是行业要自我要求,把事情做好。
搜狐娱乐:那您觉得当下观众看剧经常会用是否“快节奏”,是否有“爽感”来评价一部剧好坏,这对导演们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郑世龙:我认为类型化是关键。短剧和短视频对大众观影习惯影响很大,人们更习惯快节奏、碎片化的信息接收方式,不太适应循序渐进的叙事。这就要求长剧创作者在类型化处理上更加极致,比如在同一场戏中叠加多重信息,让每场戏的戏剧冲突和方向更清晰。
傅东育:我认为类型化需要做到让观众从文本到演员表演全程保持兴趣。像《以法之名》播到快三分之二,观众还在猜测角色好坏和归宿,这就是类型化的有趣之处。
所谓“爽感”,不同类型剧有不同表现,关键是找准定位并做到极致。同时,创作者要在有限时间内传递更多信息量,不能一场戏只表达单一信息或情绪,要在剧本结构设计、演员表演节奏把控、台词取舍等方面做出选择。现在长剧集数普遍减少,从过去的四五十集甚至六十集,到如今大多三十多集,甚至是十到十二集的短集数剧集。这并非故事量减少,而是要在单位时间内压缩信息量、加快节奏,但也不是单纯求快,而是要提升信息密度,这是创作者需要跟上的趋势。